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0年01月15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委组织部    作者:达孜区管理员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是达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建议。

(二)负责达孜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执行自治区、拉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定达孜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达孜区情的住房政策,完成达孜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达孜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达孜区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管指导达孜区建筑工程建设。监督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推广地方工程建设设计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统一定额的实施。负责建筑风貌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雕塑。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自治区、拉萨市拟订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监督房地产行业的行业发展规则和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中介、物业服务等市场行为。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达孜区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拟定城市建设的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达孜区城市设计监督管理,组织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达孜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指导监督达孜区城市天然气、供暖、供排水等运输管道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达孜区城市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城市规划区的绿化规划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古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和管理达孜区乡(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乡村建设许可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指导达孜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推行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指导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

(十)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达孜区建筑行业执法工作。行使领域行政执法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和监督达孜区建设领域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工作。

(十二)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达孜区农牧民建筑施工队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三)负责达孜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住建局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建设、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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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达孜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