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拉萨市达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是达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拉萨市达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达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情况。
(二)监测预警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解经济运行。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衔接平衡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及达孜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划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引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衔接对口援藏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及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编制重要农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定达孜区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牧区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十)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有关粮食流通政策和法规,提出达孜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达孜区地方储备粮的建议。
(十二)负责达孜区地方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达孜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采购、销售、轮换计划。
(十三)承担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区发改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达孜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达孜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达孜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达孜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处。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管。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