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关于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9-0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的公告
根据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达孜区德庆镇德庆村备用饮用水源地未按程序关闭或撤销手续的办理工作,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达孜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动水流关停或撤销手续的办理工作,相关整改任务已于2026年4月20日通过专项验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分局
2026年4月28日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9-0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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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水源地保护区关闭或调整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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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达孜区在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过程中,未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点上限时整改与面上系统整治结合不紧密、整改深度不够,工作成效大打折扣。达孜区德庆镇德庆村备用饮用水源地未按程序关闭或撤销手续的办理工作,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经核实德庆镇德庆村水源地已停止供水,但存在未及时办理撤销保护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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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关闭或撤销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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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关闭或撤销保护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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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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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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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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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收到督察反馈意见后,达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于2024年4月25日印发《达孜区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确保全面、坚决、彻底完成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二是经达孜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24年3月18日,关停了达孜区德庆镇德庆村备用水源地。三是2024年4月15日,向拉萨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达孜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达孜区德庆镇德庆村备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四是2024年5月23日,获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撤销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