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5年05月16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司法局    作者:董予川

达政复决字〔20252

申请人马某。

被申请人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达孜区德庆镇德庆中路14号,法定代表人:麻松,职务:局长。

申请人请求: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投诉举报受理职责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

申请人称申请人20241228日通过挂号信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物流显示被申请人于202514日签收,截至202528日,申请人未收到被申请人是否受理投诉举报的决定,违反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受理期限。申请人对此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

被申请人称邮政部门未按照法定职责妥善投递信件,致使被申请人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无法知悉,不存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

经审理查明:20241220日,申请人以网购方式在拼多多林林依美味之源”店铺购买的烤鮰鱼850申请人发现产品不符合GB28050-2011中附录AA.3计算)得出该营养成分表中脂肪跟钠的营养素参考值NRV%错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241228日以挂号信形式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请求组织调解、诉求赔偿。申请人认为投诉信件签收后被申请人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受理调解,认为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定职责做出具体行政行为,随后于2025220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224日予以受理。在受理该行政复议案件后,对信件的投递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邮政部门未按照投递标准投递信件,且在受理后,收到被申请人答复书,称该投诉事项已经受理且处理完结,至此,申请人申请事项已不存在。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举报事项信件单号查询签收截图、平台购买交易记录截图、烤鮰鱼包装袋照片、邮政局工作人员询问笔录、被申请人答复书、被申请人调取12315平台关于申请人投诉案件举报量的申请、12315数据截图、被申请人调取12315平台关于申请人投诉案件举报量情况、被申请人投诉受理决定书、被申请人投诉举报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调查询问笔录、中国邮政达孜区分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申请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请求

根据《达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查询问笔录(二)》及中国邮政达孜区分公司《情况说明》,系由邮政工作人员投递程序瑕疵致被申请人工作人员未能及时签收申请人寄出的挂号信,虽然被申请人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但是客观上导致申请人举报投诉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处置,违反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其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受理职责的行为仍构成程序违法。

(二)关于申请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请求

根据申请人举报事项信件单号查询签收截图、被申请人答复书、投诉受理决定书、投诉举报处理决定书,申请人20241228日通过挂号信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物流显示被申请人于202514日签收。2025226日被申请人受理申请人投诉举报,2025327日作出处理决定。因被申请人已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人请求事项已经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机关不再责令其予以受理

本机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二)被申请人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申请人仍要求撤销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本机关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受理职责程序违法。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达孜区司法局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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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