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实际,达孜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已不适用的3个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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