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市委“八项要求”和市政府“八个力戒”,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三公”经费支出上,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压缩支出,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了“三公”经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无较大幅度的上涨,“三公”经费统一由区政府管理。2020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43.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
2020年我区“三公”经费执行数为443.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0.58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