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第五条的规定,现将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佳禾阳光绿洲一期项目拖欠工资案件
企业名称: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713280030C
地址:高邮市捍海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生
位于达孜区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佳禾阳光绿洲一期项目,自2020年11月20日以来频繁出现拖欠工资案件,存在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用工不规范、未落实按月支付民工工资、造假工资表等违法行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月17日对该企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民工工资,目前仍未履行。经核实,该项目拖欠4大班组650余人,涉及4197,8664元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情形恶劣、证据确凿充分。因该公司涉及投诉案件较多、涉及人数较广、金额较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拒不改正,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现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示。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拉萨市达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