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人民政府
旺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依规落实拉萨市达孜区中心小学教职工乡镇教师生活补助,维护政府公信力与教师队伍稳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市委教育改革部署,原达孜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8月、2015年3月分两次将原达孜县完小、邦堆乡完小等8所乡村小学撤并整合,组建了达孜县中心小学(后为达孜区中心小学),当时为稳定教师队伍、推动集中办学工作落地实施,原县政府及县教育局承诺“教师乡村待遇不变”。2015年9月达孜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明确,达孜县中心小学属于德庆镇属地,符合文件规定,原则同意该校教师原享受乡(镇)教师生活补助(每月每人400元,2016年1月调整为500元),相关补助此后一直全额持续发放。
2025年8月,达孜区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工资编制的工作人员前往拉萨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进行工资审批,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反馈:“达孜区中心小学属于县(区)学校,不应享受乡(镇)相关补助,暂无法正常审批工资档案”,导致区中心小学教师工资档案未能正常审批。区教育局党组知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协调研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汇报。2025年11月14日以来,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多次同区教育、人社部门前往拉萨市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最大限度保障教师待遇,但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明确反馈:“达孜区中心小学为县(区)学校,如在工资表中继续套用乡镇补贴数据,我们将无法审批,建议从当月起暂行停发区中心小学教师乡镇生活补助”。鉴于以上情况,区教育局为避免踩越政策红线、造成违纪违规,按照上级要求,于2025年12月起暂时停发了该校教师的乡(镇)生活补助。
针对达孜区中心小学教职工乡镇教师生活补助事宜,4月22日,中共拉萨市教育局党组向拉萨市委报送《关于拉萨市达孜区中心小学反映恳请保障乡村教师补贴事宜核处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指出:“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达孜区中心小学所在地理位置、教师人事关系等,并统筹考虑达孜区中学、达孜区中心幼儿园及其他县(区)情况,达孜区中心小学教师不应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干部津贴政策,建议立即取消”;4月27日,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晴晴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达孜区中心小学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相关事宜,会议决定立即取消区中心小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津贴,并组建工作专班入校开展政策宣讲与情绪疏导。
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部署及《拉萨市教育局关于拉萨市达孜区中心小学反映恳请保障乡村教师补贴事宜核处情况的报告》要求,迅速组织区教育局班子下沉学校,实现政策宣讲、谈心沟通全覆盖,倾听教师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联动人社、财政部门理顺薪资审批发放流程,完善监管制度;抓实校园日常管理,保障教学秩序平稳,并从职称评聘、业务培训、人文关怀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凝聚教师共识,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