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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达孜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议内容】

在政府招标中为实体企业增加加分项的建议意见

【办理结果】

拉巴赤列委员:

您提出的在政府招标中为实体企业增加加分项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央、自治区已在相关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如: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第二点已明确规定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其中,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等。

2.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采办202344号)的有关要求,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832平台上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和助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感谢您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拉萨市达孜区财政局,0891-6144084

拉萨市达孜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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