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达孜县委,人大常委会:
按照建立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近年来,我县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纲要,积极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努力建设法治达孜。现将2017年法治政府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制人员素质,努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县设立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挂靠在县政府办公室)。在人员配备上,安排了一名政府办秘书兼职法制办工作。政府法制办公室成立以来,建立健全工作规则,注重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我县制度建设质量不高、行政行为不规范、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监督不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滞后的现状,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十分重视法制队伍的素质建设,强化学习制度,注重夯实法律业务知识,丰富管理和其他知识体系,提高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实践、学习培训、再实践,基本能担当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职责。
二、制定文件规范,加强文件管理,依法加强行政机关文件的规范管理
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是从源头上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工作,我们在充分参照国务院、自治区、拉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县实际,制定出台了《达孜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凡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有关部门起草,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送审部门在报审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同时,要一并报送草案说明、有关依据和资料送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上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讨论审定。各县直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文件,我们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在审查”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报,严把抽象行政行为这一重要环节,特别是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作为重点进行审查,凡是主体不当、超越职权或者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不予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纠正。切实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执政,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务公开工作重在落实,达孜县为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是深入推进“四公开”工作。全面铺开政务、财务、村务、校务公开工作,要求政务、财务和校务每月公开一次,村务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求对一些重点工作,关系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公开,如:在人事选拔任用方面:去年,对54名年富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进行了公开选拔和任用。政务公开方面: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村委会、县直各部门,以及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对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决策事项、行政执法事项、政府采购事项等,在多处地方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校务公开方面:全县各学校对本校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公布,对下个月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当月事项当月公开,寄宿制学校按月对“三包”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村务公开方面:每季度就村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公开一次,重大项目运转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需要随时公开有关事项,在公开的同时,召开村民大会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作为改进今后工作的依据。二是在公开的内容上突出真实性。达孜县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自己的职能权限进行认真归类,将诸多职能归并为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检查权、处罚权、任免权等,并将其作为必须公开的内容。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广泛开展政务公开检查和民主评议行风,实行重大事项通报,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在公开的形式上体现方便群众。统一在各乡镇、各部门、各行政村设立公示栏、政务公开墙,将政府机构设置、各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领导配备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全部进行公开。同时为机关干部统一制作公示牌,写明姓名、职务、职责等内容,统一放在办公桌上,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四是村公用经费,五保户、计划生育、村级道路维护、农牧区合作医疗等涉及到农牧民切身利益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在乡村的显耀位置进行了及时的公开,并在全体村民大会上向群众详细的解释,有力的提高了支农惠农政策的透明度。
四、狠抓各项规定、执法工作监督落实,确保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为全面贯彻《拉萨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一是建立了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及年终述廉报告制度。要求县级领导每年填写《西藏自治区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考核表》,并上报市纪委存档。通过此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意识,明确了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的监察和监督力度。我县审计、监察工作始终按照《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计。今年我县共审计26个项目,审计金额6992.69万元。同时还开展了领导干部岗中及离岗经济审计。为了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中心机制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规范了乡(镇)财务管理。为进一步完善后勤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对县直各单位用车实行统一管理,采取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措施,避免了资金浪费和隐形支出情况的发生,大大节约了行政日常开支,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去年,我县对60名转任和新任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四是加大了干部人事任用考核力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考察公开化,任前公示制度。在干部任用考核上,扩大了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范围。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去年,我县继续加强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工作,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入手,全面加强容易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力度。重点加强以下八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1、加强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落实的监督。农村税费改革后,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县本着“乡用县管、村用乡管”的原则,将资金进行归口管理,设置专项账户,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进行兑现,落实到位,确保村级财务的正常运转。2、加大对农牧区合作医疗经费和计生经费管理。在农牧区合作医疗经费和计生经费管理方面,我县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补偿规定给予报销支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计生专项经费在使用中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3、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按照拉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关的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和核准登记,纪检监察机关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从根本上杜绝了漏报、少报和隐瞒不报现象的发生。4、认真解决“双拖欠”问题。在去年解决“双拖欠”工资的基础上,今年,我县进一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力度,截止11月份,对建筑等领域的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进行了重点专项检查,受理举报案件11起,已经调节10起,涉及人员200余人,追回民工工资211.15万元,结案率为91%,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5、严肃考纪考风,确保我县各类考试的顺利完成。6月11日—6月18日,县纪委派出人员,对中小学升学考试试卷的押送、考场的布置、考场纪律的巡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确保了中考、小考的顺利进行。6、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力度。我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危化企业、工业园区企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督促对5家危化企业和18家工业园区投产运营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了限期整改。由于监督及时到位,措施强硬,整改得力,今年,我县没有发生过任何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7、加强工程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的监察力度。今年,我们对县、乡职工周转房的招投标,镇江路延伸段、易地搬迁等工程验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们做了积极地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改进。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增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效能,开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