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 8 条政策住建篇
达孜区住建局(城管局)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担负起建设领域促经济大任,把建设领域相关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码助力,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顺利完成拉萨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将建设领域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1.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实际成交价款 8.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2.房地产企业可用银行保函置换同等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30%;
3.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由工程建设资金的 1.1 倍调整为 1 倍。
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