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医保局回应来啦!
近期医保热点问题解答第1期
达孜区医疗保障局针对群众近期最关心的医保问题进行梳理,并在此做出解答:
1.关于“年满60周岁(女)和65周岁(男)人员,建议纳入零星参保登记范围”问题。
答复意见:根据达孜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居民必须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登记,才能由两级财政按照最高缴费档次代缴次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缴费期间完成参保登记的,无法由两级财政按照最高缴费标准代缴。若打开此项政策缺口,可能导致此类人群不主动登记甚至不登记,从而无法正常享受代缴政策待遇的问题,故暂不建议将此类人群纳入零星参保登记范围。
2.关于“退役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兵退役时已错过集中缴费期,建议将退役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兵纳入零星参保登记缴费范围”问题。
答复意见: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 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23〕13号)中“因个人就业状态发生变化中断 缴费不超过3个月切换医保关系等人群参保,不受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之规定,退役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兵退役时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在其退役3个月时间内,可以按照零星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关于“因年度税务扎账时间早于医保集中参保登记时间,统一顺延开放缴费渠道”的问题。
答复意见:已与税务部门沟通,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拟确定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哪些医疗费用?
答复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 因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两病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发生的药品费用。符合医疗保障部门要求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日间手术、肿瘤日间病房病种治疗费用,按医保住院政策规定结算。包括日间手术和肿瘤日间病房前1周和出院后1周的门诊费用。
5.参保居民住院统筹基金起付线如何规定?
答复意见:乡镇卫生院、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400元。当年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首次起付标准的70%;当年第三次及其以上住院起付线为首次起付线标准的50% 。对同一种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出院15天内双向转诊再次住院的,不再设立住院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