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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办2026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扎西顿珠 来源:达孜区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6-02-12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达孜区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孜区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达孜区巡察办的核心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服务达孜区巡察工作,是履行巡察主体责任的“工作枢纽”。

统筹谋划:制定达孜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组织实施:负责巡察组组建、人员调配与培训,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向巡察组提供线索和支持。

督促整改:跟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汇总整改情况,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治理成效。

日常管理:承担巡察工作的文件起草、会议组织、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保障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运转。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达孜区巡察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达孜区巡察办部门本级。单位内设有办公室、2个巡察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运转;承担人事管理、制度建设;起草综合性材料,为巡察工作提供综合服务和保障。业务科负责审核巡查报告,管理、移送问题线索,并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联络巡察组,督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达孜区巡察办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31达孜区巡察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5.01万元,比上年减少13.30万元,减少5.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支出预算225.01万元,比上年减少13.30万元,减少5.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57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减少13.6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所以导致“三公”经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7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减少13.6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所以导致公务接待经费减少。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6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减少15.6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支出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系统及设备0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资金26.8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巡察工作专项经费

25.00

每个巡察组由6—7人组成;同时每轮次巡察工作开展前,组织抽借调巡察组成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工作;每个巡察组以“一托2”或“一托3”的形式,对各单位开展巡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