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达孜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孜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达孜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拉萨市达孜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达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达孜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达孜区委关于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达孜区司法行政工作有关规定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各部门报送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章的清理、备案工作。
(三)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办理达孜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案件的备案管理工作。协助拉萨市做好达孜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颁证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投诉举报。负责达孜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
(五)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工作,为达孜区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六)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验收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承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和衔接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指导、
管理乡(镇)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推进乡(镇)司法所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司法局行政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五条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司法局行政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下属6个乡镇司法所各1名所长,均为副科级领导。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下属6个乡镇基层司法所,部门预算为达孜区司法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14.85万元,比上年减少174.38万元,减少17.63%,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经费减少;支出预算814.85万元,比上年减少174.38万元,减少17.63%,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3.58万元,比上年增加8.94万元,增加61.07%,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基层司法所督导等一线履职活动增加,公务出行、下乡调研频次上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社区矫正、基层司法所巡查、法治宣传等业务量持续增加,为充分保障局机关及各基层司法所履职能力,分别为局机关及雪乡司法所新购置警车各一辆;公务接待费1.14万元,比上年减少0.06万元,减少5.26%,主要原因是:同城公务不接待、无公函不接待,取消不必要陪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3万元,比上年增加8.82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车辆5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系统及设备0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8个,资金192.4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司法系统转移支付资金 |
181.32 |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达孜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
|
诉讼费 |
39.00 |
提供各单位作为被告产生的诉讼费用,保障各单位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达孜区社会的高效运转。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