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厘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边界,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及辖区内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办理。
(四)依授权负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依授权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承担反垄断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达孜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按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制度措施。负责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达孜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规范、生产监督检查以及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达孜区正科级单位,下设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记、局长办公室和副局长办公室、办公室、监管科、审批科等。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拉萨市达孜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47.55万元,比上年减少54.77万元,减少6.8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支出预算747.55万元,比上年减少54.77万元,减少6.8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02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76.29%,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数据填报错误,2024年统计2辆,实际车辆3辆。二是今年车辆保险费经费在单位预算内。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5万元,比上年增加6.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数增加。)公务接待费1.5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87万元,比上年增加5.2万元,增长16.95%,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经费增加,五险基数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万元(注:付2024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项目尾款)。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0个,资金206.81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工业产品质量抽检 |
15 |
以超市、农资店、五金店、建材店为重点区域,以民生用品为重点品类,抽检产品品种涵盖纸杯、纸碗、农膜、内衣、洗衣粉、文具、建材等多种日用品进行抽检。 |
市场监管经费 |
26.87 |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一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
食品安全抽检经费 |
20 |
通过大范围食品抽样检测工作,从全局上保证了民众用食的安全,保障了人体的生命健康。其次,食品抽检的实施,极大程度上鞭策、监管了从事食品行业工作者严格按照生产标准生产,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卫生规范执行,最大程度上减小食品风险。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及检测站房租 |
15 |
食品安全抽检根本的价值即为通过大范围食品抽样检测工作,从全局上保证了民众用食的安全,保障了人体的生命健康。其次,食品抽检的实施,极大程度上鞭策、监管了从事食品行业工作者严格按照生产标准生产,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卫生规范执行,最大程度上减小食品风险。 |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 |
30 |
保障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作有效开展,查处一些典型案件,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通过培训,督促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经费 |
22 |
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可以使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同向发力,实现食品安全共治共建共享,通过此举措可以让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文明诚信经营,确保食品质量,不断提高下去食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
档案扫描 |
10 |
对企业纸质档案重新编排整理,并进行电子化扫描形成电子影像资料保存,能够有效保护企业纸质档案,并提升辖区企业档案管理水平。 |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
15 |
将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和相关隐患排查治理等领域开展服务,同时技术机构还将为辖区特种设备风险分析、事故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方面带来增值服务。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对隐患进行治理,将会保障辖区 生产生活更加安全,将使广大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执法装备 |
10 |
为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执法队伍现规范化建设要求,着力锻造一支基础强、作风硬、形象佳、服务好的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记录仪。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