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达孜区委社会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达孜区委社会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font face="仿宋"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达孜区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达孜区委社会工作部是达孜区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区委社工部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统筹指导全区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三是组织统一领导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四是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达孜区委社会工作部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达孜区委社会工作部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社工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6.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5.37万元,增长1073.19%,主要原因是:我部于2024年6月11日成立,2024年初本无预算,但2024年底为组建办公室和开展业务工作临时申请了21万元;支出预算246.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5.37万元,增长1073.19%,主要原因是:25年因为项目增加,4名行政干部工资、人员等关系有原单位正式转隶至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88万元,比上年增加3.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部于2024年6月11日成立,2024年初本无预算,但2024年底为组建办公室和开展业务工作临时申请了21万元,无其他经费;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9万元,比上年减少0.91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我部于2024年6月11日成立,2024年初本无预算,但2024年底为组建办公室申请了10万元“办公室日常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无,车辆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资金127.2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机构及设备设施运行经费 |
40 |
确保区委社会工作部工作正常开展 |
培训费 |
25 |
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综合素质 |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经费 |
55 |
让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债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