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达孜区中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达孜区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认真完成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严格执行小学教学大纲,保证完成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力争“四率”均达到省教委要求;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的改革。
3、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工作,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招生范围为达孜县域内适龄儿童,全寄宿制学校,开设开齐小学阶段的全部课程。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达孜区中心小学是达孜区股级单位,中心小学1个行政机构无下设单位。
三、部门预算构成
达孜区达孜区中心小学无下设单位,部门预算范围为达孜区达孜区中心小学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拉萨市达孜区中心小学2025年度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95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949.04万元比去年增加2451.61万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1.13万元,比去年减少0.42万元,降低27.1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支出预算1095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949.04万元比去年增加2451.61万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1.13万元,比去年减少0.42万元,降低27.1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98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减少25.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减少25.5%,主要原因是:根据《达孜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分类定档标准表》公务车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保有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0.32万元,比上年增加264.54万元,增长117.17%,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校生均公用经费52.18万纳入公用经费;免费教育经费86.86万纳入公用经费;其他费用根据2024年运行经费使用情况上有所调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准备采购共582.16万元。其中三包软件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8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127.36万元;购置学生宿舍太阳能热水器90万元;用于学生接送交通费2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47324.85平方米,实有车辆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本年度暂未拟购置固定资产。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2个,资金1143.0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54010424T000001560875-用于信息化建设 |
82 |
达孜区中心小学用于信息化建设 |
54010424T000001560957-用于学生接送交通费 |
280 |
达孜区中心小学用于学生接送交通费 |
54010425T000002106704-科学实验室改造升级 |
80 |
达孜区中小学用于科学实验室改造升级 |
54010425T000002108022-购置学生宿舍楼太阳能热水器 |
90 |
达孜区中小学购置学生宿舍楼太阳能热水器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校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