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达孜区民宗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达孜区民宗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达孜区民宗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孜区民宗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孜区民宗局1个行政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达孜区民宗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拉萨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参与拟订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全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3.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全区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负责全面民族宗教业务干部和寺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推进“以寺养寺”工作。
5.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全区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6.指导、监督全区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
7.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社会文东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配合专门机关揭露打击达赖集团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破坏活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负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9.协助达孜区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寺庙文物保护工作。
10.承办达孜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达孜区民宗局是达孜区正科级单位,下设达孜区民宗局局长办公室和副局长办公室、办公室等。
第二部分 达孜区民宗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达孜区民宗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达孜区民宗局公共预算收入87.39万元,支出87.39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2018年达孜区民宗局预算拨款收入为87.39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2.31 万元。
(二)2018年达孜区民宗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7.39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达孜区民宗局支出201类20123民族事务2012301行政运行6.34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6.34万元。其中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0.4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修维护费1.32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我县相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零增长。2018年我局预算未安排出国(境)、公款出国(境)旅游费用,也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款。预算中安排了公务接待费0.52万元(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视具体情况而定)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为0万元。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孜区民宗局2018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达孜区民宗局公共预算收入87.39万元,支出87.39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达孜区民宗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56万元,本年度收入共计126.95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达孜区民宗局支出总计: 126.9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本单位国有资产价值为0.48万元,其他国有资产价值0.48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 达孜区民宗局未安排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指当年本级人大会议通过后由财政拨入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