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1个行政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达孜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拉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分配自治区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拉萨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备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影响意见建议。按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拉萨市生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质监测站点布设和建设。组织辖区内环境执法监测、信访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环境监测市场化培育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政法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多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与行政执法职贵,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推进美丽拉萨建设。
(十六)有关职贵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3.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4.与市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资源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5.与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生态环境局在城关、堆龙德庆、达孜、林周、墨竹工、当雄、曲水、尼木8县(区)设立生态环境分局,正科级,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如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各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执法工作。其中城关区、曲水县、林周县、当雄县行政制各4名,堆龙德庆区、达孜区、尼木县、墨竹工卡县行政编制各3名,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外单列。8县(区)分局科级领导职数各2名。
第二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达孜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1、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5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结余经费452.7631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共计937.7631万元。
2、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当年拨款支出4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元,增长100%。上年结转结余支出为452.7631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37.7631万元。
3、达孜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5万元,增长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数为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数的0%。项目支出为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数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485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基本支出预算均由市局统一拨付管理。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三公”经费预算均由市局统一拨付管理。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预算总收入为485万元,同比增加485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结余经费452.7631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共计937.7631万元。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预算总收入为485万元,同比增加485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结余经费452.7631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共计937.7631万元。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当年拨款支出4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5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结余支出为452.7631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37.76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经费452.763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均由市局统一拨付管理。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本单位国有资产价值为55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0万元、其他0万元、车辆价值3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
资金将用于达孜区每季度环境质量监测(水、气、土壤)费用;生态创建提档升级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经费;在线监测运营维护等。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未安排债务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