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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达孜区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索朗卓嘎 来源:达孜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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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个行政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建议。

2、负责达孜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执行自治区、拉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定达孜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达孜区情的住房政策,完成达孜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达孜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达孜区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负责监管指导达孜区建筑工程建设。监督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推广地方工程建设设计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统一定额的实施。负责建筑风貌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雕塑。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自治区、拉萨市拟订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监督房地产行业的行业发展规则和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中介、物业服务等市场行为。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达孜区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拟定城市建设的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达孜区城市设计监督管理,组织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达孜区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指导监督达孜区城市天然气、供暖、供排水等运输管道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达孜区城市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城市规划区的绿化规划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古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和管理达孜区乡(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乡村建设许可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指导达孜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推行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指导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

11、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12负责达孜区建筑行业执法工作。行使领域行政|执法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和监督达孜区建设领域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工作。

13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达孜区农牧民建筑施工队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14负责达孜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住建局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 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建设、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达孜区正科级单位,下设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室和副局长办公室、办公室、房产科、保障科、城建科等。

第二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总收入29795.05万元,较上年增加8362.31万元、增加39%;总支出19829.12万元,较上年减少4830.87万元,下降36%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达孜区住建2019年度总收入2979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72.2万元,较上年增加2008.08万元,增长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万,较上年增加530万元,增长1.43倍,主要原因天葬台道路、天葬台用房项目,其中包括达孜区罗寺天葬台、雪寺天葬台。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全年总支出1982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829.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2008.08万元,下降9%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2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7.0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1.64%,较上年增加7723.67万元,增长14.47倍。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29.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7953.19万元,资本性支出9564.53万元,对企业补助194.88万元。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29.1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244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297.82万元,农林水支出 77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6.3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1.72万元。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8.83

4.55

1.因公出国()

其中:(1)因公出国()团组数

   (2)因公出国()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0.91

0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公务接待的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7.92

4.5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92

4.55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

1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55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20%。具体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4.55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20%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19达孜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2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257.09万元,项目支出11572.03万元,年末结余 9965.9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25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7947.2万元,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77.02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中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前期由达孜区后勤服务中心说明,故此住建局不在重复说明。住建局现有固定资产一辆越野车价值1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达孜区财政局指导下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其他业务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责任科室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达孜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本项目作为达孜区的便民服务中心用房,本身布产生任何直接的经济效益。一、政治效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改革创新的新事物,既顺应了地方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求,又是现阶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二、社会效益:1、项目建设能够全面提升达孜区为群众服务水平的高度。2、项目家水泥和能够完善达孜区便民服务体系,增强达孜区基础配套设施的能力。3、项目能够满足达孜区便民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4、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能够刺激建筑业、建材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对于实施扩容提质战略,加快城市建设亦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三、经济效益: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我国政权体系基础的县级政府窗口。直接面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直接展示了县级政府的施政宗旨和理念,反映了县城竞争力和发展力。而本项目的建成实施,将更好的完善达孜区政务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能够刺激建筑业、建材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2、达孜区2018年公租房建设项目。一、经济效益:达孜区公租房项目的建设将有效促进消费。本项目大规模的建设势必将带动建筑、钢材、水泥等相关行业市场需求,对刺激消费绝对“利好”;更重要的是,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无疑将让潜在的“房奴”从房贷重压中解脱出来,拿出原本计划用于买房的那部分积蓄改善生活,提高当前生活质量,从而有力刺激消费。二、社会效益,该项目建设,不仅仅是达孜区政府自发展的需求,也是达孜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达孜区公租房的建设,能较大改善达孜区职工住房条件及生活环境条件,这对于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吸纳较多的人才为达孜区建设服务有着积极地作用,这是一项政府动力的工程。

3、基层政权建设、村级活动建设。为村委会建设政权-村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条件得到极大提高,能够进一步提升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号召力、向心力,、实现持续长期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经济效益: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提高村委会的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的办事程序,从而较少群众的来回办事途中的精力,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4、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和谐的办公室氛围,在监督建筑项目工程质量的到保障、提升、预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规范工程质量监督,保障达孜区各项目建设工程中工程质量,质监站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5、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地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此项目,极大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促进达孜区的社会和谐发展。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拉萨市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安排2498.2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易地搬迁还款。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019年农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相关项目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易地扶贫搬迁544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

地方债务信息公开附表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8年公租房: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1251.69平方米;共建5个点600套公租房,建筑面积39819.78平方米;配套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431.91平方米及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7879.92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4779.92万元,设备购置费106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3.43万元(含代建管理费、设计、监理、咨询等费用);工程预备费520.77万元;动用预备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动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自治区配套共计4980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解决。

达孜区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6832.56平方米,包含便民服务办事大厅,各部门便民服务科室,综合会议室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3223.45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660.53万元;设备购置费1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4.42万元(含代建管理费、设计、监理、咨询费用),工程预备费153.5万元;动用预备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动用。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解决。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万,主要用于修建达孜区天葬台道路、天葬台用房附属设施项目,其中包括达孜区罗寺天葬台、雪寺天葬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