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4年11月08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政法委    作者:次白 刘会芳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达孜区委政法委1个行政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拉萨市达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达孜区委部署,对达孜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达孜、法制达孜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达孜区政法工作动态和政治安全,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政治安全工作,特别是依法打击各类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开展政法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统筹协调政法各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很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做好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庆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创新和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调查分析达孜区社会治安形势,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研究社会治理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建设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进达孜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双联户服务管理,完善乡(镇)、村(居、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5、加强对达孜区各级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工作。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违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

6、组织开展达孜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各级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点、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区委和纪委监察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代管法学会日常工作。

11、承担达孜区维护社会稳定统一调度的职责,负责维稳队伍建设工作。

12、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达孜区委政法委下设办公室、禁毒办、扫黑办、平安办。其主要工作职能:

1、根据本地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供达孜区委、区政府决策;

2、对一个时期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实施;

3、指导、协调、推动各乡镇、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4、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实践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

5、完成达孜区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39001-中共达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38.21万元,支出总计538.2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19.29万元,减少18.14倍。主要原因:减少项目。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38.21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38.21万元。2023年本年支出538.2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9.29万元,减少18.14倍。主要原因:减少项目。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3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2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3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2万元,占30.03%;项目支出376.59万元,占69.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8.21万元,支出538.2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9.29万元,减少18.14倍,支出减少119.29万元,减少18.14倍主要原因:减少项目。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9.29万元,减少18.14倍,主要原因:减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61.62万元,占总支出的30.03%,项目支出376.59万元,占总支出的69.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8.21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20402公安20402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1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调剂。

2.公共安全支出204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750.54万元,支出决算为37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支出完成全部预算,是按实际需求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8.10万元,支出决算为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出,人员调动。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缺口。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12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住房公积金12.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万元。

公用经费3.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3.07万元、电费1.38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达孜区委政法委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达孜区委政法委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9.24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我委“三公”经费的支出是公务车辆购置费,2023年末我委购买了一辆公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34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市内因公出行、政法业务检查、“四联四包”接访、下乡督查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我委2023年度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拉萨市达孜区委政法委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75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62%。共组织对“双联户户长补助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8.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拉萨市达孜区委政法委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财政绩效考核范围,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源配置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做好“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机制,完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不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拉萨市达孜区委政法委9个项目绩效自评表:

达孜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
达孜区委政法委保密会议室建设项目经费
禁毒专项经费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双联户户长补助经费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经费
综治中心与五乡一镇综治视联网互联互通
综治专线增速经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达孜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3.0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达孜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3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39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我局公务用车实有2辆车,主要是市内因公出行、维稳监督检查、“四联四包”接访等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分享到:
责任编辑:次白 刘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