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年报企业进行依法清理的提示性公告
拉萨美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8家企业(详见附件):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截止至公告发布日,拉萨美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8家企业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同时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以及虽能取得联系但拒不改正发现的问题。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涉嫌构成违法事实,面临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现将有关内容提示公告如下:
拉萨美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8家企业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对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企业,我局将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891-6528754
附件:
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对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年报企业进行依法清理名单
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