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达孜市监撤决字〔2026〕4号
西藏久旭德成商贸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3月20日对你(单位)2018年9月19日办理的西藏久旭德成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的商事登记进行了调查。经查,你(单位)在登记时提供了未经李盼盼和白小慧本人允许的身份信息 等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西藏久旭德成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9月19日设立登记中涉及李盼盼、白小慧的登记(备案)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达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六个月内向达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拉萨市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