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拉萨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孜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办发[2019]36号)要求和法律规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对持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部委和市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审核汇总,并进行了合法性确认,确认次丹朗杰等5名同志具有行政执法监督权,确认单增罗布等154名同志具有行政执法权,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示。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将在达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E讯达孜等媒体进行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本单位公共区域、办事大厅、服务窗台等固定场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91-6142273.
中共拉萨市达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拉萨市达孜区司法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