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3年05月22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人民政府    作者:李昊东
【 提案 】

对达孜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达孜区合同制用工、公安协警妇女同志产假较短的建议

【办理结果】

胡色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达孜区合同制用工、公安协警妇女同志产假较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馈的问题,与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员核实,达孜区公安协警产假4个月为2016年达孜区公安局协警管理制度中规定。达孜区其他单位自行聘用合同制用工的,由用工单位自行管理。按照《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政府关于<达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意见>(达政发〔201111号)聘用的编外人员,产假标准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执行,正常产假为98,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产假。因公安协警现产假标准由公安局内部制度规定,建议若增加协警产假天数,应提交公安局党委研究后逐级上会。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1-6142831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22

责任编辑:李昊东
分享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