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拉萨市达孜区委员会宣传部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0年01月14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委组织部    作者:达孜区管理员

中共拉萨市达孜区委员会宣传部(以下简称区委宣传部)是达孜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拉萨市达孜区新闻出版局、拉萨市达孜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拉萨市达孜区广播电视局牌子

  中共拉萨市达孜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接受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工作,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加挂拉萨市达孜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党中央决策、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和达孜区委部署,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和达孜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规划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配合达孜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组织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做好正面宣传达孜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达孜区新闻单位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拟订达孜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禁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以及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协调达孜区“扫黄打非”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防范和打击十四世达赖集团“藏独”反宣渗透。负责达孜区内主要媒体及记者的监督管理。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互联网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处置协调的监督管理。协调制定重大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口径。

(八)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九)承担国防教育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国防法》和自治区的相关法规,确定国防教育规划和任务,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根据达孜区普法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达孜区电影放映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藏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涉藏外宣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达孜区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达孜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达孜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和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四)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达孜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推动达孜区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辖区内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

(十七)拟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电影公共服务的政策、规定和要求。

(十八)负责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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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达孜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