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0年01月14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委组织部    作者:达孜区管理员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是达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拉萨市达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牧区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

(五)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商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

(六)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育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达孜区委员会、达孜区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达孜区教育局(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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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达孜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