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0年01月15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委组织部    作者:达孜区管理员

拉萨市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达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厘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边界,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及辖区内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办理。

(四)依授权负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依授权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承担反垄断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达孜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按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制度措施。负责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达孜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规范、生产监督检查以及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区市场监管局应全面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打造特色区域品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守安全底线,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信息化、智慧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承担食品工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2)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区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区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区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公用燃气管道的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工业企业燃气管道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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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达孜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