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农业农村局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0年01月15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委组织部    作者:达孜区管理员

拉萨市达孜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是达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拉萨市达孜区科学技术局、拉萨市达孜区乡村产业发展局牌子。

中共拉萨市达孜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等。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乡村产业发展、气象灾害防御、科技创新、智力引进等方面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辖区内涉及三农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度。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防御工作,负责气象科普知识宣传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意见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多余的字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病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配合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中央、自治区、拉萨市和达孜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项目意见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落实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任务。指导农业产业技术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落实优化科研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三)拟订达孜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牵头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四)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参与落实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调研分析。

(十五)负责提出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技术服务业、技术市场和技术中介组织发展。

(十六)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研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负责推进辖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技术等方面工作。

(十七)指导农业农村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十八)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调整。增加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

(二十一)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的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

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加快创新型达孜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达孜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耕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及纠纷仲裁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草产业发展政策、草产业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饲草产业发展,指导草种繁育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草场资源调查、草场承包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具体负责草原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3)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各阶段向区自然资源局提供资料,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农牧区土地整治复垦进行监测管理。(4)两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促进草原保护与草畜平衡,草原畜牧业有机衔接、协同发展。

3.与区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承担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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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达孜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