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拉萨市达孜区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卫计委及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拉萨市全民健康体检和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数据分析,风湿病、结核病在我区数量较多,对患者的身体、心理以及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伤害,对患者本人、患者家人和社会也带来巨大的损失,更对我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成了影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结合健康达孜建设要求,根据《拉萨市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关于推进“健康拉萨”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切实提高我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综合施策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达孜奠定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有机结合全民健康体检,实现风湿病和结核病筛查治疗全覆盖、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切实减轻危害,达到基本控制风湿病和结核病危害的目标。
三、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为部署动员阶段(2018年1月-3月):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细化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全区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前期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宣传及培训阶段(2018年4月):针对不同人群、利用多种形式,普及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知识,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技能。
(三)第三阶段为筛查治疗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0月):全面开展风湿病和结核病全人群筛查及患者救治等工作,各项指标要达到目标要求。
(四)第四阶段为巩固总结阶段(2018年11-12月):总结我区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各自工作职能,做好病人救治、建档及随访管理。
四、组织保障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卫计委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对口援藏医务人员,全面负责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整合资源、统筹实施综合防治工作,成立拉萨市达孜区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次仁央宗 副区长
副组长:俊美次旦 区卫计委主任
杨 江 洲 区人民医院院长
次仁德吉 区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尼玛卓嘎 区卫计委副主任
李 艳 青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优 素 福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徐 海 伟 德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普 多 唐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朗杰 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益西曲珍 邦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力 章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 军 民 塔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在区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工作协调、具体组织实施综合防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由俊美次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档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重大活动、会议等的筹备工作;草拟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出台全区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同时,下设以下4个技术支持组。
(一)后勤保障组。负责风湿病、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人员调配等。
组 长:俊美次旦 区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尼玛卓嘎 区卫计委副主任
成 员:小 巴 桑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优 素 福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张 志 威 区卫计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 洁 区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二)检验组。负责对抽取血样、痰样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
组 长:杨 江 洲 区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优 素 福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巴 桑 区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小次仁德吉 区疾控中心专技人员
张 志 威 区卫计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 洁 区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三)影像组。负责对目标人群进行胸部X光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
组 长:李 艳 青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索朗多吉 区人民医院影像科科主任
成 员:达娃伟色 区人民医院影像科医师
曲 珍 区人民医院影像科医师
(四)资料收集组。负责对体检及筛查各类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组 长:尼玛卓嘎 区卫计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 艳 青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次仁德吉 区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陈 洁 区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张 志 威 区卫计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小次仁德吉 区疾控中心专技人员
我区人群筛查治疗工作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对口援藏医务人员,组织区人民医院、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结合全民健康体检、僧尼体检共同开展。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将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纳入驻村、驻寺工作队、双联户工作内容,并将其列入年度考核。
五、具体措施
(一)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向公众传播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核心信息的知晓率,有效预防和控制风湿病和结核病。筛查工作在开展前应加大宣传教育,内容需包括风湿病的危害和应采取的防治措施,结核病的主要症状及相关防治措施等。
(二)风湿病人群筛查救治工作
1、筛查范围和覆盖率
筛查人群为达孜区16岁以上(2002年1月以前出生)常住居民(居住6个月以上),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人群筛查工作,人群筛查率达到95%以上,行政村覆盖率应达到100%。
2、工作指标
(1)风湿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形成全社会参与风湿病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2)16岁以上常住人口筛查率达到95%。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风湿病患者随访管理率达到90%以上。
(4)风湿病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
3、检查方法
(1)问诊和体格检查:结合全民健康体检,由经过培训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对16岁以上的常住居民进行问诊和体格检查,并填写《达孜区风湿病人群筛查现场检查记录表》;
(2)实验室检查:结合全民健康体检,对全区所有16岁以上的常住居民采血进行风湿病相关指标实验室检查,①血沉:用黑头真空管(枸橼酸钠血沉试验管)采集2ml血样,采用沉降法判定结果;②抗链球菌溶血素“O”( 抗O) +类风湿因子:用橘黄色真空管(惰性分离胶促凝管)采集3-4ml血样,采用乳胶法进行检测;
(3)开展血尿酸检测。
4、诊断
根据问诊和体格检查情况,结合血沉、抗O及类风湿因子、血尿酸等实验室检查结果,怀疑为风湿病患者由临床医生做进一步检查,以进行诊断。对于难以判定的患者,由市级技术指导组专家进行确诊。
5、治疗
对筛查中确诊的风湿病患者,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相关技术指南要求,确定治疗方案并开展治疗。对于病情复杂的患者,由市级技术指导专家确定治疗方案并组织进行治疗。
6、患者随访管理
对筛查发现的风湿病患者,按照每季度随访1次的要求进行随访管理。
(三)结核病人群筛查救治工作
1、筛查范围及方法
本次筛查对象为全区7岁及以上(出生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在7岁以上人群中全面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筛查内容包括肺结核病症状问诊、PPD检测、胸部X光、痰检。区疾控中心负责筛查的具体实施。
(1)7-12岁人群肺结核病筛查流程
①对7至12岁学生进行结核病症状问诊筛查。
②对疑似学生进行胸部X光检查。
③对胸部X光检查异常的学生为其发放3个痰盒,教会正确的留痰方法后,由其留取“夜间痰”“晨痰”“即时痰”,于次日携带痰标本前往区疾控中心开展痰涂片检查。
④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13-14岁人群健康体检中肺结核病筛查流程
①13-14岁人群的体检须包含肺结核病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内试验(PPD)检测。
②PPD试验硬结直径大于15mm或者伴有水泡、坏死、淋巴管炎等情况的,应当开展胸部X光检查。
③对胸部X光检查异常的人群,开具三联转诊单,并为其发放2个痰盒,教会正确的留痰方法后,由其留取“夜间痰”和“晨痰”,于次日携带转诊单和痰标本前往区疾控中心开展痰涂片检查。
④发现肺结核患者,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结核病专报系统)。
(3)15岁以上人群健康体检中肺结核病筛查流程
①筛查项目须包含肺结核病症状筛查和胸部X光检查。
②问诊有明显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由区疾控中心为其发放3个痰盒,教会正确的留痰方法后,嘱其留取“夜间痰”和“晨痰”和“即时痰”,于次日携带痰标本前往区疾控中心开展痰涂片检查。
③其他无明显肺结核可疑症状人群均拍摄胸部X光片, X光检查异常者,由区疾控中心及时通知,并为其发放3个痰盒,教会正确的留痰方法后,嘱其留取“夜间痰”、“晨痰”和“即时痰”,于次日携带痰标本前往区疾控中心开展痰涂片检查。
④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结核病专报系统)。
⑤对确诊患者的家庭成员,应重新阅片,组织集体会诊,发现异常者做进一步检查。
2、工作指标
(1)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85%;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2)疑似结核病人和可疑症状者的转诊到位率达90%以上;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数达到100%。
(3)全民结防知识知晓率达90%,形成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4)7-12岁人群结核病症状问诊筛查率达到95%。
(5)13-14岁学生PPD检测率达到95%。
(6)15岁以上人群胸部X光片检查率达到95%。
(7)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
(8)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10)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
3、患者诊断程序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相关要求,结合临床表现、胸部影像学、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鉴别诊断等,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诊断。
(1)区疾控中心对于疑似肺结核患者,在“初诊患者登记本”上登记,并进行问诊,主要包括: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盗汗、乏力、厌食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既往用药史等。
(2)收集患者“即时痰”,将患者带来的“夜间痰”和“晨痰”同时送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细菌学检查。
(3)所有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涂阳或涂阴患者)均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培养阳性菌株送自治区开展耐药性检测。
(4)所有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区疾控中心结防专干要登记在“结核病患者登记本”上,并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4、规范治疗
区疾控中心和定点医院应建立结核病防治协作机制,筛查中发现的已登记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按照已确定的方案继续落实治疗和管理。区疾控中心要根据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病患者进行治疗,推广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
(1)肺结核患者以不住院化疗为主,疾控中心制定患者化疗方案后,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责任医生负责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包括直接面视下的督导服药、监测药物不良反应、转诊、宣传教育等工作。
(2)治疗期间,患者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责任医生报告区疾控中心并转诊。
(3)治疗期间,责任医生督促患者每个月到疾控中心取药和随访检查。随访检查内容包括痰抗酸菌涂片、胸片及肝功能检查。对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
(4)对于没有按时取药的患者,疾控中心结防专干要电话通知责任医生督促患者前往取药。
(5)区疾控中心结防专干每月要对乡镇卫生院病人随访工作进行督导,避免患者出现漏药及自行断药现象。
(6)肺结核合并其他疾病及肝功能异常者应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区疾控中心应及时联系病人,及时了解病情和完成后期抗痨治疗及转归工作。
(7)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各乡镇相关工作进行督导。
5、加强患者管理
通过对居家治疗肺结核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使患者规律服药,提高患者治疗成功率,减少耐药发生。
(1)落实患者管理
①对于门诊治疗的肺结核患者,要做好健康教育(不少于10分钟),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其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到落实患者治疗管理的通知后,按照《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在72小时内对患者进行入户访视,落实责任医生。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③在患者服药日,由责任医生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服药后,责任医生按要求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记录服药情况。
④对于年纪大,行动不便,或者距离较远的患者,可以选择患者家庭里有文化者作为家庭督导员,并认真培训服药、记录卡填写、不良反应报告等内容。
⑤对于责任医生管理的患者,责任医生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其他管理方式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根据评估结果开展针对性干预措施。
⑥疾控中心要全面监控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及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在患者的治疗管理期间,要在患者强化期的第一个月和继续期分别访视患者1次。
(2)学生患者的管理
①所有发现的学生肺结核病患者,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开具休学和复学诊断证明。
②学校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按要求做好患病学生的休、复学管理。
③休学治疗的患者由患者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责任医生负责督导服药管理;未休学治疗的患者由学校落实督导服药管理。
(四)现场实施
人群筛查应尽可能选在居民居住聚集地开展。在人群聚集地设立筛查点,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各村居民尽可能到筛查点进行检查。对居住分散、偏远的居民,应深入村民家庭进行检查。
(五)职责分工
区卫计委负责整体工作安排部署;区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群采血、检测及诊断治疗;区疾控中心负责细菌检测、健康教育宣传、登记筛查信息、问卷调查,并对发现的病例进行个案调查,以及筛查资料的整理、录入、上报;乡镇、村干部负责群众的组织、宣传及思想教育。
六、技术保障
(一)强化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控工作技术指导。区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为全区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订、完善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相关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开展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完善风湿病和结核病诊断治疗网络。建立健全风湿病和结核病诊疗管理机制,制定和细化风湿病和结核病诊疗方案;设立定点医院,提高防治和诊疗能力;将风湿病和结核病筛查治疗工作纳入医疗援藏内容。
(三)加强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充实加强必要技术人员,建立一支稳定的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队伍。充分发挥智力援藏人才作用,推进人才培养,集中力量在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领域取得突破,变“输血”为“造血”,逐步解决全区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人才“瓶颈”问题。
七、经费保障
区卫计委要积极向本级政府申请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效益。
八、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
(一)监督管理
1.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卫生系统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2.落实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单位根据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没有实现工作目标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的责任,并由区政府领导对乡(镇)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3.加强监督检查。根据科学、定量和随机的原则,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逐级报告。
(二)考核评估
对方案及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实施年度考核和终期评估。由区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具体工作指标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完成不好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表1:西藏拉萨市达孜区结核病筛查户卡登记表
附表2:西藏拉萨市达孜区结核病筛查工作受检对象检查单
附表3:西藏拉萨市达孜区结核病筛查现场知晓率调查问卷
附表4:西藏拉萨市达孜区结核病筛查细菌学检查结果单
附表5:筛查点受检对象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表6:西藏拉萨市结核病筛查工作症状调查表(7-12岁)
附表7:2018年拉萨市达孜区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汇总表
附表8:达孜区风湿病人群筛查现场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