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利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利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
达孜区扶贫办、扶贫财务:
根据《拉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利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拉财农指字〔2021〕8号),现调整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利差补贴)357.49万元。年终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
资金性质 |
项目名称 |
分配金额(万元) |
项目单位 |
1 |
自治区衔接资金 |
2019年扶贫产业项目贷款贴息项目(新增) |
357.49 |
扶贫办 |
合计 |
357.49 |
|
拉萨市达孜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