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四乡(塔杰乡、章多乡、唐嘎乡、雪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2019年8月26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藏国土资〔2018〕109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本部门就拉萨市达孜区四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将举行听证会,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9月23日10:00时
二、听证地点
市民服务中心六楼自然资源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拉萨市达孜区四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参加。
五、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1年9月22日10:00时前,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前往达孜区自然资源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次仁诺布,联系电话:13989991551,邮箱:(469662837@qq.com)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土地相关政策,了解我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达孜区四乡土地基准地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