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0年08月03日    访问量: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白丽达

达孜区水利局、基建财务:

根据《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拉财经指字〔2020〕20号),现下达你局基建投资预算(拨款)90万元,专项用于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所需资金从自治区财政厅安排的中央预算基建资金中解决。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4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0905基础设施建设”。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为提高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现象。同时,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将绩效目标分解到具体项目,预算执行中,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规定,贫困县要将2020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资金中计划统筹整合脱贫攻坚部分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并履行报备程序。要将其作为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年度扶贫成效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饮水 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中央基建 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达孜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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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