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胜利召开

达孜区人民网站:dzq.lasa.gov.cn    2021年11月17日    访问量:    来源:达孜区人民政府    作者:达孜区信息员

11月17日上午,经达孜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达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米玛主持召开达孜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15名,实到14名,符合法律规定。达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人选冯琳,达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张世杰,达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次吉卓玛,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人大办、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达孜区分局负责同志以及章多乡、塔杰乡、雪乡、唐嘎乡、邦堆乡人大主席和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达孜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人事任免表决办法》(草案)、达孜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邦堆乡等五乡一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2021-2025)》的议案、达孜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收支决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达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达孜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以及人事任免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全部议案均顺利表决通过。

会议决定接受春新辞去达孜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决定免去春新达孜区第一届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决定任命普布扎西为达孜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决定免去达珍达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免去德吉桑姆达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强巴卓玛为达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任命王海霖为达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上,米玛为新任职的强巴卓玛等3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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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达孜区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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