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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周洁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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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牧区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

5.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商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育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达孜区委员会、达孜区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交流与合作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达孜区教育局(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高效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效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高效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达孜区正科级单位,下设达孜区人社局局长办公室和副局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事业办、就业创业办、劳动监察大队、社保、工资福利办等。

第二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插入表格)2024年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4346.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6.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5.57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4346.03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8.0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预算增加全区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劳动监察仲裁庭建设、就业补助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5.58万元,占99.99%、上年结转(直达资金)0.45万元,占0.01%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4346.03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增加598.0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预算增加全区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劳动监察仲裁庭建设、就业补助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622.22万元,占60.34%;项目支出1723.81万元,占39.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46.03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增加598.0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预算增加全区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劳动监察仲裁庭建设、就业补助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45万元(直达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5.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46.0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28.86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上缴2018年至2022年城乡居民保险待遇财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46.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6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5.57万元,占99.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32组织事务(款)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0.4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46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党建经费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01行政运行(项)2619.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50.89万元,增长26.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公益性、基层平台及税务聘用人员保险和工资增长及今年因年初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填写为2080101行政运行。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经费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10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重大农民工工资未发放问题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71.0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2.51万元,增长84.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招聘宣传费、体检费、民族团结经费,同时今年将优秀事业人员奖金科目改成2080199。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6.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6.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劳动仲裁庭建设费用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退休人员护工费科目改为2080501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7就业补助(款)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839.9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791.39万元,增长163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资金为2022年结余资金,未申请2023年预算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7就业补助(款)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项)239.7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39.7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农牧名培训资金改为2080702科目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7就业补助(款)2080713促进创业补贴(项)90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9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4年将创业启动资金改为2080713科目。

1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8抚恤(款)2080801死亡抚恤(项)130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130万元增加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4年将丧葬抚恤金改为2080801科目。

1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5.7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54.98万元,减少78.76%,减少原因是:2023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包含就业补贴和培训补贴资金,2024年将项目录入对应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22.2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98.04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54.81万元、津贴补贴179.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9.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住房公积金2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6.04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3.04万元

2.公用经费24.1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7.4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其他交通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四下基层”、结对入户次数增加

2024年因公出国(境)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9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编制数量2辆,实际保有量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其余2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下。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8个,资金4345.57万元,其中:上级提前告知资金1051万元,本级资金3294.57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拉萨市达孜区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年初预算中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拉萨市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